随着发展低空经济的战略意义不断提高。从管理政策来讲,当前发展低空经济亟需空域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以简化航线开设等方面的审批流程,盘活低空空域。从支持政策来讲,我国低空经济的发展还处在较为早期的阶段,有待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发挥体制性优质,助力行业发展。作为系列政策二,本文梳理了低空经济空域改革的相关情况,并深入整理了当前政策支持情况及政策支持金额。
2021年,“低空经济”概念首次被写入国家规划。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提“低空经济”并将其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列。今年两会期间,“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作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打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引擎。发展“低空经济”的战略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我们在3月18日发布的《低空经济系列报告一:关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想象空间大》中曾将低空经济的行业全貌进行了描述。作为系列报告二,本文将详细阐述发展低空经济的政策情况。
管理政策上:结合四方面的改革进展我们发现,作为低空经济发展大前提,我国空域管理改革已经取得一定成就:1)顶层设计方面:针对空域管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针对低空领域重要性日渐突出的无人机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领导体制方面:中央空管委成立,调整为中央机构;3)管理体制方面:试点军地民三方主管协同管理,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管理权;4)空域分类方面:新增G/W非管制空域,释放空域资源。后续,针对空域管理改革,建议重点关注:1)管理条例的正式出台以及针对《飞行基本规则》的修订;2)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的试点铺开情况等改革积极信号。
支持政策上:我们梳理了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低空经济的表态发现湖南、广东、四川、安徽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低空经济的次数最多,在描述上广东最为详细。从支持力度上,深圳的支持力度最强。从具体的政策支持细则来看,当前各地方政府对低空经济的支持细则主要在以下3个方面:1)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通航机场(属于地方事权,单个建造成本:3500万/个)、起降平台(根据类型不同,单个建造补助:10-300万元/个等)、2)拓宽下游应用场景(航线拓展在百元/架次左右);3)推动企业/项目落地(一般给予一次性补偿,每种类别的补助金额在百万到千万不等)。
风险提示:政策理解不全面、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宏观经济波动、产业落地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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