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余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动力电池的产业规模、产业链完整度全球领先。近年来,动力电池国内装车量持续增长,但增速明显下行,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风险;动力电池出口量、企业海外收入占比快速上升,其中欧盟是主要的海外市场。未来欧盟市场新能源汽车发展潜力大,是动力电池重要的增量市场,其相关政策对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出于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产品与进口产品公平竞争等目的,近年来欧盟出台了《新电池法案》,修订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相关规则,前者对电池及其原材料回收率、回收原材料使用率以及碳足迹管理等指标设置了不同时间点的执行标准,后者要求根据产品和原材料计算产品总碳排放量,并基于欧洲碳市场价格确定需补缴的“碳关税”额度,二者在客观上对中国企业制造了新的“绿色壁垒”。《新电池法案》的实施将迫使中国动力电池企业额外增加较大的人、财、物力投入,并提高企业的综合运营成本,对企业的资本实力提出一定挑战;CBAM暂不涉及动力电池,但未来若实施范围扩大并覆盖动力电池行业,将对中国动力电池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开展碳足迹管理、降低碳排放、建立电池及原材料回收利用体系等工作,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利用“政策缓冲期”,在为适应欧盟绿色壁垒而积极准备。从长远看,头部企业率先行动,主动适应相关规则,有利于中国动力电池产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但相关应对举措需要一定的资本投入且抬升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中小规模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更大,可能导致企业间两级分化的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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